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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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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7月1日起,交强险费率将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浮动,费率浮动暂不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挂钩。昨天上午,中国保监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中国金融大典

    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算公式

    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

    费率浮动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时,是以被保险机动车上一年度已赔付的交强险责任事故赔案为根据。有6种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因素(A1-A6)。

    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解释,我国交强险推行的时间不长,广大交强险投保人对交强险的费率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挂钩浮动需要一个逐步适应的过程。另外,我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信息共享机制尚不完善,现阶段将交强险费率浮动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挂钩在实际操作中有较大难度。

    昨天上午公布的《暂行办法》调整了草案中拟定的三项交强险费率浮动比例。

    由于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挂钩依据的主要信息来源是公安交管部门提供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所以,交强险费率浮动将根据车险联合信息平台建立的进程,在全国范围内,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逐步实现与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双挂钩”。

附件: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

     

    一、根据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从2007年7月1日起签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保单,按照本办法,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浮动。

    三、交强险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如下:

    浮动因素

    浮动比率

    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A

    A1

    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10%

    A2

    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20%

    A3

    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30%

    A4

    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0%

    A5

    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10%

    A6

    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30%

    四、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是: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

    五、交强险基础保险费根据中国保监会批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机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行业协会条款费率的批复》(保监产险〔2006〕638号)执行。

    六、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根据被保险机动车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计算。摩托车和拖拉机暂不浮动。

    七、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为A1至A6其中之一,不累加。同时满足多个浮动因素的,按照向上浮动或者向下浮动比率的高者计算。

    八、仅发生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交强险费率仍可享受向下浮动。

    九、浮动因素计算区间为上期保单出单日至本期保单出单日之间。

    十、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浮动时,应根据上年度交强险已赔付的赔案浮动。上年度发生赔案但还未赔付的,本期交强险费率不浮动,直至赔付后的下一年度交强险费率向上浮动。

    十一、几种特殊情况的交强险费率浮动方法

    (一)首次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费率不浮动。

    (二)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应当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且交强险费率不浮动。

    (三)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或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投保短期交强险的,交强险费率不浮动。其他投保短期交强险的情况下,根据交强险短期基准保险费并按照上述标准浮动。

    (四)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后追回的,根据投保人提供的公安机关证明,在丢失期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交强险费率不向上浮动。

    (五)机动车上一期交强险保单满期后未及时续保的,浮动因素计算区间仍为上期保单出单日至本期保单出单日之间。

    (六)在全国车险信息平台联网或全国信息交换前,机动车跨省变更投保地时,如投保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可享受交强险费率向下浮动。不能提供的,交强险费率不浮动。

    十二、交强险保单出单日距离保单起期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

    十三、除投保人明确表示不需要的,保险公司应当在完成保险费计算后、出具保险单以前,向投保人出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告知书》(附件),经投保人签章确认后,再出具交强险保单、保险标志。投保人有异议的,应告知其有关道路交通事故的查询方式。

    十四、已经建立车险联合信息平台的地区,通过车险联合信息平台实现交强险费率浮动。除当地保险监管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形以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告知书》和交强险保单必须通过车险信息平台出具。

    未建立车险信息平台的地区,通过保险公司之间相互报盘、简易理赔共享查询系统或者手工方式等,实现交强险费率浮动。

    十五、本办法适用于从2007年7月1日起签发的交强险保单。2007年7月1日前已签发的交强险保单不适用本办法。

3'c0#h@VD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6-30 8:50:29编辑过]
追求新生活,追求新目标</p><p>义乌拉力赛车俱乐部QQ群:4642768
级别: 论坛版主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7-06-30

    ■费率暂与交通事故挂钩

    交强险基准费率与交通事故相联系浮动时,浮动比例为:上一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下浮10%;第二年还未发生事故的,下浮15%;第三年及以上年度仍未发生事故的,最高下浮20%。反过来,上一年度发生二次及以上有责任交通事故的,则上浮15%;发生有责任死亡事故的,最高上浮30%。

    此外,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保费不浮动;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费率上浮比例,由草案规定的15%降至10%;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保费上浮30%。

    暂行办法还规定,首次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费率不浮动。上一年度仅发生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交强险费率仍可享受向下浮动。

    “费率上浮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投保人有责任,二是保险公司支付了赔款。”只要不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交强险费率可以不上浮。

追求新生活,追求新目标</p><p>义乌拉力赛车俱乐部QQ群:4642768
级别: 论坛版主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7-06-30

保监会已经向各保险公司发出了《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核算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公司必须在8月1日前上报去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业务年度的交强险专项财务报告。按照《条例》规定,保监会将根据保险公司交强险业务整体盈利或者亏损情况,要求或者允许保险公司相应调整保险费率,调整保险费率幅度较大的,保监会将进行听证。

保监会今天下发的一个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交强险费率方案和《暂行办法》计算交强险的保费,严禁通过违规退费、虚列营业费用等方式变相提高或者降低交强险费率;责成各保监局对辖区内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业务中违规力度加大查处力度,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依法责令撤换有关责任人,甚至停止接受机动车辆保险新业务;保监会指导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修订并下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保、理赔、实务规程要点,严格按照统一的实物操作规程进行交强险的费率浮动;对已经建立平台的地区,交强险保单必须通过平台统一出具,任何公司无权修改。

转载:【中国保险网】

追求新生活,追求新目标</p><p>义乌拉力赛车俱乐部QQ群:4642768
级别: 禁止发言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8-06-25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级别: 论坛版主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8-07-13
刮蹭或玻璃损坏的赔偿算什么?上浮还是下浮................

摄影就是狩猎,快门就是扳机。
击发的乐趣,不在于是否命中猎物,而在于猎物的重生和狩猎者意境的升华。
来自 摄影工作室http://www.dncc.cn/thread-htm-fid-76.htm
级别: 黄金长老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8-11-04
 
级别: 钻石长老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8-12-13
 
能容天下所容,能笑天下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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