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显然意识到了新的问题所在,并于今年8月6日正式发布《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管理规定》,所有最大设计总质量在3500kg以下的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在销售时都必须粘贴《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并标注由国家指定检测机构按照统一的国家标准测定的市区、市郊、综合三种工况的燃料消耗量。该规定将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工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启动了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挂钩的财税政策的研究,这表明未来的车辆油耗高低将与车企的税收相挂钩。 消费规划往往能够真正决定生产导向,在此再补充一个“6780”车购税解决方案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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