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来三个月的新车发生爆胎,撞进了路边的房子,驾驶员侥幸躲过一劫。按惯例,交警认定司机李强负全责。这一次,司机不愿再做沉默的羔羊。他坚持认为,突然爆胎,是轮胎或车辆质量问题,一怒之下将汽车的厂家和经销商告上了法院。 >E[cl\5$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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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车主们广为关注,被称为全国“爆胎第一案”的案子昨天在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但法官未当庭宣判。 "aAzG+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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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胎时,他希望变超人 o;_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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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秒钟摆平危险 \ec,=7S<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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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2008年7月31日的凌晨1点。当时,金华人李强开着车主杜某新买来的小车,正途经金华市武义东升东路桥。 50uNgLs
李强回忆,当时车速不算快,大约在六七十码左右。就在下桥时,车辆的左前轮突然爆胎,小车失去控制后连翻几个滚,撞上路边的房子。事发后,车子和房子损失严重,好在人没事。 ]'EtLF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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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交警部门认为这起事故起因是李强在爆胎后操作不当,李强应该负全部责任。 /{."*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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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一听就有点不服气了:他没有违章驾驶,而且爆胎后马上踩了刹车,希望能够稳住车子,不过,事故发生只有那么短短的几秒钟,根本没有办法制止其发生。车主李强曾这样形容过自己当时的心情:“突发爆胎时,我很希望自己是赛车手舒马赫,或者是蝙蝠侠、超人什么的,能够在短短3秒之内摆平爆胎危险!但我不是,我想其他很多爆胎经历者也都不是,未来那些同样有可能经历爆胎的人他们也不是。”他觉得,车胎爆胎是质量问题,厂家应该有责任,他一纸诉状把车辆制造厂家和经销商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赔偿损失19万元,以及1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 C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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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强起诉后,保险公司作出了向车主赔偿10万余元的决定。 F.<sK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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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会被判“操作不当” :y^0]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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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胎的事故很多,还往往造成致命后果,但是为什么李强的起诉能成了“第一案”?每年那么多起爆胎事故中,为什么所有的车主都保持沉默? f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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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李强去找过汽车经销商和有关部门,得知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并未将爆胎控制列入整车安全标准,因此,在爆胎后,判定事故责任的依据,就往往集中在司机的驾驶行为上。 k<xPg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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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细一点说,如果驾驶员在爆胎的瞬间有踩刹车的行为,就会被交警判定“操作不当”,从而承担事故责任。 ;QZ}$8D 6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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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这个官司,得到了浙联律师事务所的无偿支持,他们认为这已不仅是个人的民事官司,而是一起为广大车主争取利益的公益官司。 W_JF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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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有法律法规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车企的法律约束,提高汽车市场的准入标准。”该案主办律师戴和平表示,“虽然汽车厂家不直接生产轮胎,但使用了该轮胎,就要对其负责。” 3y9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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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戴和平说,作为汽车生产商,可以做到在车胎上安装一个针对爆胎的安全控制装置。如果爆胎的责任事故归结于汽车生产商,必将迫使汽车厂商在爆胎监测与安全技术领域做出更大的努力,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车主及可能受到事故波及人员的生命安全。 8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