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发生在昨天,经过是这样的:在双向两车道的马路上,我在靠右边的那个车道上向左转弯掉头,车头还没到中间的双黄线,就听到“轰”的一声,一个摩托撞到了我的左前门上。还好人没事,就一点擦伤,拍拍身上的灰站起来了,我问他哪疼,他大叫起来说:“我全身都疼。”他要我给他5000元私了,我坚持要求出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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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来了之后,判我付全责。摩托佬不同意用快速处理程序,要求拖车,这样我的车和他的车都被交警拖走了。摩托佬是本地人,走的时候说:“我今天没空,最近都很忙,过段时间再来找我吧。”然后就去了交警队事故组听候处理,路上我给4S店负责保险的那个人打了电话,介绍一下基本情况,他一听说:“麻烦了,接受处理要双方都去才行的,并且要对方签了字,才能把车从交警那里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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