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又到了,在一家著名网站的搜索引擎中键入“汽车质量纠纷”这几个字,很快有609个相关条目出现在屏幕上。这从一个方面表明:随着汽车进入家庭,有关汽车质量的纠纷、投诉大幅增加,而在实际处理中,消费者的权益还是得不到充分保护。
]c/k%]o~ 回首过去的一年,在汽车消费领域,汽车质量问题频频爆出“猛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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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眼”的奔驰
9$<1< 在这一年中,“奔驰”可以说是最为“抢眼”的了。
- 2DvKW$ 2001年12月26日上午11时,武汉森林野生动物园将一辆在1年前购买的奔驰车公开砸毁。
gPT<%F 从1月29日起,曾经上演了“砸大奔”、“老牛拉车”一幕的武汉森林野生动物园,将那辆著名的被砸“大奔”摆放在园内,免费供游人参观。在此之前,深圳又闹出了一场“纤夫拉大奔”的活剧。到目前仅了解到的投诉奔驰的用户已达23人,其中,分布于9个省市的20名成员,甚至自发组成了“奔驰汽车质量问题受害者联谊会”。联谊会称,随着时间的拖延,奔驰汽车质量问题受害者已由原来的个体投诉转变为群体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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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远还没有结束。3月8日13时10分,随着武汉森林野生动物园段总一声令下:“我们不要金钱,我们要尊严,砸!”6位小伙子手持大铁锤砸向一辆白色奔驰S320高级房车,奔驰车在武汉森林野生动物园再一次被砸。
?zP/i(1y 此次被砸的奔驰车主是原武汉森林野生动物园董事长王笙的朋友,一位没有透露姓名的北京老板。为了声援王笙,将自己的坐骑运到武汉,表示如果奔驰公司不给王笙一个确切的答复,该车可以当众砸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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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梅赛德斯-奔驰随后对武汉事件发表声明认为,“动物园方面再次在公众场合下采取了与去年相同的举措。现在这一举措使得解决问题的过程更加艰辛。客户采取任何持续的极端行为都无助于促成此类和其他问题的积极和建设性的解决方案。”
\#(tI3 2000年4月,深圳某大公司老总姚先生花188.8万元在深圳某经销商处购买了一辆奔驰S320。拿到车的当天,便出现空调不制冷、车载电话噪音大等问题。在随后的几个月里,经奔驰的工程师先后5次修理,故障依旧。姚先生要求奔驰公司退车、赔钱,遭到拒绝。同年8月,姚向深圳市福田区法院起诉销售商和德国奔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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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姚先生同样遇到了“跨国官司”的难题。他的代理律师介绍说,考虑到告奔驰可能又是遥遥无期,后来决定只告销售商,这样可大大节省时间,这也是跟奔驰打官司的一种技巧。
^&Vj m 2001年4月20日,福田区法院作出了一个颇为折中的一审判决:要求姚再作第6次修理。但二审法院则认为,空调不制冷等质量瑕疵虽不影响车辆的正常行驶,但使用车辆的舒适性和方便性大受影响,车辆的使用价值未能得到完全的体现。由于奔驰公司没有将这些故障及时修复,姚可以要求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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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K&3_D 销售商很快就履行了二审的判决,姚先生也对此基本满意。至于赔钱的销售商是否又向奔驰公司追索,奔驰方面称销售商还在申诉。
HD_ #-M 这是23起投诉之外的一个特例,也是奔驰公司在中国实际上向消费者认错的第一次。
OB4nE}NO “三菱”问题车被判赔偿800万元
6Z#$(oC 一段时间以来,“陆慧事件”引起社会各方的极大关注,这也使得“三菱”成为焦点,受害人陆慧仍在抗争之中。而发生在山西省的第一起日本“三菱”汽车质量纠纷案,先后3次开庭,历时2年多,终于有了说法。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平定县商贸集团总公司诉日本“三菱”翻斗车产品质量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日本三菱汽车工业株式会社赔偿原告平定县商贸集团总公司各项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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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桑有质量问题 车主获赔
:MihVL F 3月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说,这家法院日前对一起中国消费者购买有质量问题的日产汽车引发的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
&3$FkU^F6 判决结果:被告北京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日产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无偿将消费者李先生所购有质量问题的轿车修复,使其质量达到产品说明书中的质量标准;补偿李先生对所购车进行检查、鉴定支出的鉴定费、燃料费、路桥费等共计5000元以及为诉讼支出的律师费3万元。
1i&|}" 2000年5月26日,消费者李先生花45.2万元在北京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日产尼桑风度小轿车,购车后李先生将车开到湖南长沙使用。同年8月李先生发现该车自动挡位无法按性能要求使用。经日产汽车维修服务站武汉某进口汽车修配厂检查后认定:这辆车的自我诊断系统有故障。自动变速箱A/T电磁阀线束插头锈蚀、断落。北京市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鉴定后认定:车辆自动变速箱电磁阀线束插头断落且锈蚀,致使换挡手柄在D挡位置时,变速器处于非正常工作状态。
&2nICAN[ 10月13日,日产公司北京事务所致函李先生,表示愿意对李先生所购车辆故障进行无偿修理,并承担车辆从长沙到武汉所需的费用。李先生则要求退车。双方协议没有结果的情况下,李先生将汽车销售公司和日产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以存在欺诈为由,要求双倍返还购车款90.4万元,并承担律师费及案件诉讼费。
#&b<D2d 北京市二中院经审理后认定,这辆轿车在交付李先生时质量不合格。因此,汽车销售公司和日产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应当补偿李先生的经济损失,并对车辆给予无偿修理。同时,李先生不能提供证据证明两被告有隐瞒产品质量,以次充好的欺诈行为,对李先生要求的两倍返还购车款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据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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